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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最终判决结果预测
一、劳荣枝案二审公开宣判,维持死刑原判。在一审中,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
二、劳荣枝案呈现出以下四点典型特征:
1.被害人是经过物色挑选的,因此既有随机性,又有一定的选择性。
2.共犯之间存在分工协作性,一人通过诱骗的方式,配合其他共犯人进一步实施犯罪。
3.犯罪行为具有严重危害性,在实施绑架、抢劫后依然杀人灭口,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危害巨大。
4.犯罪行为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困难。
三、劳荣枝案件细节
1.南昌灭门案:怕留指纹劳荣枝提议放火烧屋
1996年7月28日的南昌灭门案,是劳荣枝和男友法子英共谋的第一起案件。公诉方出示的证据显示,二人的供述中都提到了“两人共同商定由劳荣枝去娱乐场所坐台物色绑架对象”,被害人熊某就是由劳荣枝在陪酒时物色到的。
起诉书显示,劳荣枝和法子英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并威逼其说出家庭住址。其间,法子英将熊某勒死并分尸。当日晚上,二人携带尖刀前往熊某家,由法子英使用尖刀、绳子和皮带等物对熊某的妻子张某进行人身控制,劳荣枝在房间翻找财物,抢得金银首饰、现金、债券等财物。其间,法子英残忍地将张某和其3岁女儿勒死。随后,劳荣枝与法子英逃离了南昌市。
公诉人指控,劳荣枝在该起案件中不仅是主谋,而且主观恶意性极强。她在供述中声称担心指纹留在现场,曾对法子英说:“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但这一行为被法子英制止。
公诉人:劳荣枝在侦查阶段四次提到自己提议放火烧熊某一家,而不管张莉母女是死是活,这都反映了劳荣枝致人死亡的主观故意。
2.温州杀人案:劳荣枝独自取款冷静应对“被胁迫”不成立
南昌灭门案之后,劳荣枝与法子英于1997年9月逃到浙江省温州市,二人继续沿用南昌的作案模式,由劳荣枝做陪酒小姐去物色作案对象,被害人梁某成为了二人的猎物。
公诉方陈述,在法子英与劳荣枝的供述中都提到,二人持刀共同进入被害人梁某的住处实施抢劫。劳荣枝供诉,他们还找了皮带、电线、绳子之类的东西,对梁某进行了捆绑。
公诉方认为,对受害人梁某实施捆绑,这是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犯罪的关键证据。随后,两人又逼迫梁某打电话叫来了另外一名被害人刘某。法子英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并再叫一个有钱人来,劳荣枝在场未提出反对,还编造租房假话骗刘某进入案发现场,捆绑刘某,并事后取款。其地位与法子英具有相同重要的作用。
根据劳荣枝二人的供述,在抢走被害人的现金和手机之后,由劳荣枝拿着被害人的存折去银行提款。证人证言显示,当时银行柜员问劳荣枝为什么不是本人来取款,劳荣枝镇定回答“本人有事”,并在提款单上写下了被害人的名字。公诉方认为,作案后这些冷静的操作,再次证明劳荣枝所辩称的受到胁迫不能成立。
劳荣枝在取款后电话通知法子英,钱已到手。这个是给法子英一个非常重要的提示信号,就是成功取款,法子英就可以自由善后了。法子英在接到取款成功的电话后,勒死了两名被害人,公诉人认为劳荣枝打电话的这一行为,是造成两名被害人死亡的原因之一。
3.常州:“幸存者”证言显示劳荣枝手段残忍
在温州作案之后,劳荣枝二人绑架抢劫杀人的罪恶之手没有罢手。在1998年的夏天,两人逃窜到江苏省常州市,继续此前两案的作案模式实施犯罪。
起诉书中显示,在江苏常州,被害人刘某被劳荣枝骗到了出租屋,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劳荣枝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将刘某捆绑在扶手椅上。被害人刘某是劳荣枝二人系列抢劫杀人案中唯一的幸存者。根据刘某的陈述,时隔20多年,他身上仍留有当年被铁丝捆绑所留下的伤痕。
刘某的证言还显示,劳荣枝在单独看管他期间,数次以割喉夺命相威胁。
随后二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并由劳荣枝前往指定地点将刘某妻子带回出租房。刘某妻子带来了70000元赎金,拿到钱之后,劳荣枝和法子英先后离开了现场。
4.合肥:二人再犯命案后法子英落网,劳荣枝不见踪影
1999年6月,劳荣枝二人逃窜到了安徽省合肥市,二人继续沿用前三次的作案模式,并且变本加厉,以“关狗”为名,提前定制了一只钢筋笼。劳荣枝在合肥引诱受害人殷某进入出租屋后,法子英用尖刀胁迫殷某将其关进了笼子。
在逼迫之下,殷某给妻子写了尽快送钱的字条,随后法子英拿着字条来到殷某家,殷某妻子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外出报警。这一次恶行累累的法子英被警方抓获,并在当年被依法执行死刑。
法子英当年被警方抓获的5天后,在二人作案的出租屋内,警方发现了两具尸体,而劳荣枝早已经不见踪影。
屋内的两名被害人其中一名为殷某,而另一名经警方查明为陆某,事发前是一名木匠。法子英到案后供述,他以做木工为由将陆某骗到屋内残忍杀害,目的竟然是为了恐吓殷某,让他写字条给妻子尽快交钱。
合肥案中的庭审焦点为被害人殷某是否为劳荣枝所杀?公诉方出示了几点关键证据认为殷某的死亡是劳荣枝所为。法子英和劳荣枝的供述相互印证,法子英在外出期间曾四次交代劳荣枝,如果殷某反抗,就用铁丝勒死他。而殷某的尸检报告也显示其死于被人勒颈窒息死亡。
公诉方还指出,法子英在落网后并不确定出租屋内共死了几个人。
法子英与律师的会见笔录中,法子英问律师合肥死了几个人,律师告诉法子英是两个人,律师追问法子英,殷某是不是你杀的?法子英回避这个问题表示不想说了,这更说明法子英对殷某死亡当时是不确切无知的。公诉方认为劳荣枝到案后,侦查机关用了7个月时间进行了48次讯问,公诉人认真审查了48份供述,结合当年法子英的供述,得出的劳荣枝定罪依据充分真实,劳荣枝与法子英共同实施的系列犯罪,二人均系主犯。
这是一场迟到了20年的庭审,但正义不会缺席。天网恢恢,逃无可逃,突破了人性与法律的底线,就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审宣判后多久执行
第一,劳荣枝方认为一审程序违法,理应当驳回重审!对于劳荣枝方的说法,法庭当场驳回,认为一审法院有权利选择单一制合议庭,程序合法合规!
第二,劳荣枝方认为并无确凿证据证明劳荣枝在南昌杀人,因此,故意杀人罪不成立!对于这一点法院认为故意杀人罪并不代表着直接杀人,参与杀人也是犯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在南昌法子英和劳荣枝策划实施杀害了熊某某、张某等等,事实清楚,已经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第三,劳荣枝方认为劳荣枝在合肥并没有杀人,对此法院认为劳荣枝和法子英有一起购买冰箱存尸等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第四,劳荣枝方认为劳荣枝被法子英胁迫,是胁从犯,是受害者!对此,法院认为劳荣枝有很多机会逃走报警,但她没有这些行为,如此,足以证明劳荣枝不是被胁迫从事犯罪行为,而是主动参与多起案件!
第五,劳荣枝方认为劳荣枝有自首行为,对此法院认为,劳荣枝只是在被抓之后坦白了一些犯罪行为,并非自首,再者劳荣枝潜逃二十余年,不能称之为自首!劳荣枝一审宣判时,二审宣判时公然翻供,认罪态度恶劣,无法构成轻判条件!
被害者家属有话说
劳荣枝二审被判处死刑,受害者家属称等了二十多年,终于等到了劳荣枝死刑!他们认为他们可以告慰去世的亲人了,他们认为正义必定战胜邪恶,他们感谢法律法官判处劳荣枝死刑!
网友热议
劳荣枝二审被判死刑,网友认为意料之中,通过这一案例,也反映了我国法治的进步,对于死刑判决的谨慎!
二审宣判后,劳荣枝态度强硬将上诉,对此你怎么看?
劳荣枝在哪个法院宣判死刑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8月10日,劳荣枝二哥表示,目前自己获得消息显示,劳荣枝案将于8月18日二审开庭。“之前庭前会议开完后说大概20号左右,现在已经确定了,是8月18号开庭。”
劳二哥表示,自己届时也会去南昌参加庭审。“二审开庭我们肯定要去的,我们还想进入到庭审现场。”劳二哥表示,自己与妹妹劳荣枝一别20多年,最近两次也只在庭审和宣判时的视频中见过,还未见过本人,希望此次二审能够进入庭审现场。劳二哥叹气说,“如果开完庭,能够跟她说上几句话就好了。”
对于此次二审开庭,劳二哥也颇为期待。“不管怎么说,这次有了我们自己委托的律师去积极辩护,不管判什么结果,只要拿出切实的证据,一切按法律办,就算判死刑,我们也服。”
劳荣枝,1974年生人,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跟随其当时的男友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并于1999年11月18日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逃亡近20年后,劳荣枝于2019年12月在福建厦门落网,同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批准逮捕。
2020年12月21日、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
南昌中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在一审庭审中,劳荣枝反复辩解称合谋不存在,自己也是受害者。最后陈述阶段,劳荣枝向被害人家属致歉,但称她在21岁时被法子英利用、胁迫,遭受殴打,也想过自杀和逃跑,但不知道要向什么人求助,错过了一次次机会,最终酿成无法挽回也不可饶恕的后果。
劳荣枝案一审宣判全过程
劳荣枝不承认杀人事实,然后把之前的供述全部都给推翻了。并且还说必须要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目前受害人家属表示,已经无法看到这个杀人凶手看到就觉得很难受。这个女人一直在拒不承认,但是事实依据仍然是比较真实的,所以这个杀人的女魔头即将迎来最终的审判,估计是跑不了死刑了。
在审判现场,劳荣枝不承认杀人事实
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杀人案,在目前的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而且很多记者也在听唐审,经过了几个小时的审理之后,目前这个庭审已经结束了,在下午将会继续审判这个案子。在现场这个女人并不承认自己的杀人事实,但是有一位受害人的家属表示连三岁小孩都不放过,如果不死天理难容。
劳荣枝拒不承认,受害人家属特别难过
在这个庭审结束之后,很多受害人的家属表示,当时看到这个翻供的新闻都要快要气死了。因为当时这个女人连三岁的小孩都没有放过,直接一刀给杀死了。这位家属表示自己还会继续旁听,相信法院会给到一个特别公正的判决,给这些被害的亲人的一个交代。明明是犯罪事实明确,但是却拒不承认,这真的很搞笑。
杀人女魔头迎来审判,估计跑不了死刑
对于目前的法院已经判决了这个女人的死刑,这个杀人女魔头即将迎来最终的审判,估计会继续维持死刑,因为即便是这个女人拒不承认,但是事实依据很明确。而且这个女人态度还强硬的问法官自称自己记不清楚小木匠长什么样子了,所以真的是让人觉得很无厘头,因为不管是怎么说这个女人都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可是现实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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